【本报珠海电】(记者董超)珠海市直机关机构改革基本完成,经省批准的36个机构中,除市公安局、司法局和新组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外,其他33个机构的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和其他干部的定岗定员已全部完成。其中,中层干部领导职位精简率达到36.8%。
珠海本次机构改革经省批准设置的有36个,其中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市政府监察局合署办公,党委工作部门7个、政府工作部门25个。另有未“三定”的3个单位是公安局、司 法局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在省里已经批复的33个机构中,内设的机构共228个,比原来的294个内设机构减少了67个,精简率为22.8%;在33个机构中,共配备中层领导职位370个,其中科长228个,副科长142个,比改革前的585个减少了215个,精简率为36.8%。其中科长减少了67个,精简率为22.8%,副科长减少了149个,精简率为51%。
据悉,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全市共有892人参加了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其中502人通过面试、笔试等考试考核,参加了206个科长职位的竞争上岗,508人参加了126个副科职位的上岗竞争。一大批年纪轻、学历高、能力强的年轻干部通过竞争,走上了领导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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