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2日电(记者潘善棠 余敬中) 北京市政府今天公布了《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这项政策的实施有望使北京市近3万户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记者从今天举行的北京市廉租住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获悉,在北京市推行廉租住房制度的起步阶段,廉租住房的对象暂时被限定在城区领取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和城镇优 抚对象家庭。目前,北京城区这两部分家庭约有3万户,其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多在7.5平方米以下。
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苗乐如介绍,廉租住房对象按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25元租金补贴的标准获取配租。在具体实施方式上,以租金补贴为主,租金减免和实物配租为辅。其中,实物配租主要针对烈属、孤老、重残等特殊家庭,而住房面积达到标准的廉租对象则免交新增租金。实物配租的租金标准由政府按家庭收入5%的标准定价。
北京市廉租住房实行申请、审核、公告、登记制度。申请家庭先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进行资格核定;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的住房、人口等情况予以核查,并在其户口所在地范围内进行为期10天的公告;无异议的,由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对已登记备案的家庭,将采取摇号方式配租廉租住房。
苗乐如说,北京市目前正在积极采取措施,筹集廉租住房资金,拓展廉租住房房源,在明年春节之前进行3期公开摇号配租,以使1万人左右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北京市副市长汪光焘表示,北京城镇廉租住房制度的实施表明,北京市开始建立面向不同收入家庭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即高收入家庭可直接到市场购、租商品房,中低收入家庭可购买经济适用房,而最低收入家庭可承租廉租住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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