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十月二十二日电 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今天宣布,从十一月一日开始,放宽及简化申请手续,方便海外中国公民访港。
入境处发言人表示,新的安排主要是将申请条件具体化,降低申请人在海外居留期的要求。此举旨在给予旅客更大弹性随时来港,促进香港的旅游业。
发言人说,中国驻外使领馆将可自行签发二十四个月内多次有效、每次可在港逗留十四天的访客进入许可,给予居住在海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持有人。申请人的条件有所放宽,即本人是递交申请的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民或在当地通常居住不少于一年;过去在港没有不良纪录;在居住的国家或地区有固定工作或正在就读;拥有能返回当地的充分证明。目前,规定获得上述待遇则需要居住在海外的中国护照持有人,为当地永久居民或在当地通常居住不少于三年,并能证明确有需要。
此外,入境处一并放宽对无国籍人士的过境及访港签证安排。从十一月一日开始,中国驻外使领馆将可自行签发三个月内一次或两次有效、每次可逗留七天(现时为四十八小时)的过境签证,或签发每次可逗留十四天(现时为七天)的访客签证给持有免签证国家所签发的无国籍证件人士。
   订短信头条新闻 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