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广东深圳市公安局和四川成都市公安局最近联合破获一起特大诈骗侵吞国有资产案。
经查,涉案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叫林少华,原籍广东汕头市,初中文化。他凭两元钱在香港注册公司,以所谓港商身份在内地大肆进行诈骗活动。从1991年到1996年,他与其同伙在深圳、鞍山、成都等地诈骗侵吞国有资产逾5亿元,仅诈骗成都纺织品公司资产就达两亿 元。在罪行败露后,林从成都畏罪潜逃,后被深圳警方抓获。
据查,1992年9月,林用诈骗所得1600万元与成都市纺织品公司合资成立成都友谊屋业有限公司,双方各占50%的股份,成纺公司以一座刚落成的大楼作为投资。林任该屋业公司的总经理,并承包经营。仅在7天内,林又将其全部资金抽至其在香港的公司。此后,他又在成都与某私企老板合资成立了三家公司,并任这三家公司的总经理,其中的成都娱乐有限公司租赁了成纺公司新楼的一部分。林竟以成纺公司的大楼做抵押,以屋业公司的名义先后向多家银行贷款超过7000万元,大部分贷款通过这三家公司的账户全部转移到了香港。林在潜逃前,以成都友谊屋业公司总经理及三家合资公司总经理的双重身份,自己与自己签订所谓债权、债务协议,捏造了屋业公司拖欠这三家公司数千万元的债务,并将自己在屋业公司的所谓股权移交给这三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洪某。洪某又以屋业公司的名义从银行贷款1700万元。
在长达8年的所谓合资过程中,成都纺织公司没有享受到任何利益,却背负了巨额银行债务,最终又被起诉到法院。
据悉,林的主要同伙林龙在逃,公安部门正在通缉。司法机关正协调对其他同伙的抓捕行动。(记者储皖中新华社记者李晓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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