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电视台黄金30分报道 近日,达州市查处了一起特大贪污受贿系列窝案,涉案人员达78人,涉案金额540万元,35名党员干部被立案查处,1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首当其冲的便是人称“达州第一贪”的达州市原民政局局长胡丛扬。
群众举报挖出“达州第一贪”
今年初,四川省和达州市两级纪委先后收到群众来信,举报四川达州市原民政局局长胡丛扬存在重大经济问题。根据情况反映,达州市委、市政府决定深挖此案。
2月28日,纪检干部进驻民政局展开调查后,发现胡丛扬的左膀右臂优抚科长杨永坤和主任科员吴三建在购买优抚慰问品中隐藏着重大的经济问题,市纪委决定对杨永坤、吴三建二人实行双规。
经过几天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策攻心,杨永坤交代了他在采购慰问品过程中主谋收受贿赂38.8万元,收受礼金8.87万元,贪污公款1万元的违法违纪事实,吴三建也交代了自己的贪污问题,并检举了这一系列违法行为的幕后主谋——胡丛扬。
3月2日,胡丛扬被纪委双规,但拒不交待问题。3月27日,有关部门掌握了这位局座受贿152万元的犯罪事实后,胡丛扬被刑事拘留。
第一“产出”鲸吞救济吃差价
据胡丛扬交代,他常常利用企业术语,把行贿叫做投入,把受贿叫做产出。胡丛扬的产出有四个渠道,首先是利用职权打起了优抚款、救济金的主意。达州民政局每年有100多万优抚款、救济金,要拨发给老红军、贫困户,胡丛扬就琢磨着把发给老红军、伤残军人的优抚款、救济金变成实物,以便从中吃差价。
1999年初,胡丛扬把老红军、伤残军人、五保户的生活补助金120万元划给胡建的皮包公司,胡建低价购买T恤衫,高价卖给民政局,民政局再下发到优抚对象手中,胡丛扬从中牟取暴利,收受贿赂13万元。
如法炮制,仅仅两年多的时间,胡丛扬就把党和政府拨发给老红军、贫困户的400万元的优抚金、救济款、救灾款变为军大衣、T恤、内衣等物品,从中收受胡建现金、存单贿赂11次,共计48万元。
第二“产出”安置索取好处费
胡丛扬的第二个产出渠道是利用安置退伍军人的权力,向退伍军人索贿。去年11月,退伍战士杨洪为找个好工作,请胡丛扬吃饭,胡故此而言彼,说他女儿成绩差只好去读职高,现在职高收费太高了,自己家里又穷,哪有心思去吃饭?当晚,胡丛扬就轻松自如地收到这位退伍战士2万元。据了解,凡是有熟人找他安排,他都要收取一定的好处费,他安排好的单位要5万元,一般的单位要2万元。
第三“产出”下拨经费吃回扣
胡丛扬的第三个产出渠道是利用拨优抚金、民政事业经费的权力吃回扣。他在下拨给各县区民政局的各种经费中公开提出要10%的点子回扣,并限定款到之日起5天内必须把回扣送到他手中。其中,宣汉民政局就比较典型,每一次只要下拨了民政款,宣汉县民政局的有关人员就要在收到款的第二天或者第三天把他的回扣款送到他手中。
第四“产出”公款购物捞油水
胡丛扬的第四个产出渠道是悄悄买卖。一次,胡未经局里研究,便悄悄买回一辆走私三菱车。使用半年后,民政局干部、职工才知道又多了一台高档车,而胡丛扬从这台走私车中受贿4万元。
今年年初,胡丛扬见局里再也没有什么渠道可以捞油水,便悄悄地把局里的地皮卖给浙江老板搞开发,从中收受巨额贿赂,还是在浙江老板施工的脚手架立起来以后,局里职工才发现这片土地再也不属于自己了。
胡丛扬的官场产出得到了丰厚的回报,短短两年多胡丛扬利用手中的权力,日进千金,贪污受贿共计152万元。
堕落之门局里老子说了算
1998年6月,胡丛扬坐上了达州市民政局局长兼党组副书记的宝座。走上领导岗位后,胡丛扬便千方百计独揽大权,拒绝监督,为他的犯罪走出了危险的第一步。他首先在局里搞分工,宣布他管财务、管优抚、管安置、管募办,3位副局长在12个科室当中只分了5个科室,这5个科室都是所谓的精神文明科,而胡丛扬分管的7个科室都是物质文明科,也就是管钱管物的科。
对于这种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工作权力过于集中的分工,毕竟引起了其他领导的抵制。党组书记周继德连续3天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班子内讲民主,讲集体领导问题,但胡丛扬三言两语便给否定了,而否定的理由是局长负责制。为了限制胡丛扬一伙的随心所欲,1998年9月,民政局党组制定了贯彻执行地委、党组意识规则的实施细则,但胡丛扬大笔一挥,删去了全局民政系统财务收支计划,此后,党组又两度修改细则,但又两度被否,胡丛扬的理由是:分工属行政工作,不属于党务工作,制度流产了,人们又把希望寄托在省民政厅推行的财务公开上,但是这个财务公开仍被胡丛扬拒之门外。
目前,胡丛扬已被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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