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盈福,原籍广东省台山市。20世纪70年代赴香港闯荡,几年后创办了银利(香港)企业有限公司、香港盈福酒楼等企业。
1985年,刘盈福以港商身份回到广州投资,创办了“广州市英利贸易公司”,后改名为“广州市银利贸易公司”。当时曾赚了一大笔钱。
1993年3月,刘盈福以作价2.5亿元的1000亩土地作抵押,从花都市信用合作联社贷款5000万元,从该联社所属的农信工贸公司借款5300万元,从农业银行花都市支行贷款5700万元。巨款到手后,刘盈福却没有在花都办厂。他一方面在广州、番禺、合肥等地投资地产和酒店,一方面又慷慨捐助体育及公益事业,忙于在媒体上露脸,在社会上立碑,无暇顾及经营。
1994年,刘已欠下巨额债务无法偿还。
而同年9月,他又以高息为诱饵,虚构广州市银利公司,向桂林市信利经济开发公司董事长全春秀借款9300万元。这笔钱绝大部分都被刘用于还债和捐赠。
1996年3月24日,9300万元贷款还款期到。贷款的建行桂林分行催刘还贷,刘每次都满口答应,却拖着不还。
2000年5月20日,建行桂林分行向桂林警方报案。
同年5月31日,桂林警方经检察院批准将刘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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