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被卖而职工被蒙在鼓里达18个月之久,至少有1374万元的净资产,600万元便被卖给个人。近日,徐州市凤凰摄影图片总社的职工们投诉本报,称原企业法定代表人黄其甲在职工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未经职工大会讨论同意,便将这家红红火火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以600万元买断,而企业的上级单位,云龙区政府有关部门竟下了批文。
徐州市凤凰彩色图片总社(简称凤凰)是自筹资金成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经全 体职工20多年的奋力拼搏,终于发展成为一个集图片社、影楼、酒店于一体的企业,并且在南京、深圳等地开有分社。在企业经营蒸蒸日上的情况下,1999年8月,黄其甲给徐州市云龙区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指挥部写报告,提出本人要一次性买断这家集体企业。1999年8月23日,徐州市云龙区企业改制指挥部作出批复:同意该企业法人代表黄其甲“一次性以600万买断该企业”。就这样,凤凰由集体企业变成了私人有限公司,而职工却全然不知情。后黄其甲病逝,其女儿成了这家企业的老板。2001年2月6日,她提出要和职工变更劳动合同,凡是原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均改签为一年期限。通过这件事,职工才知道:企业性质已变,原来的集体企业已经变成私人企业了。
今年4月初,凤凰职工给徐州市总工会写信,反映云龙区政府个别领导及原企业法人代表黄其甲“暗箱操作”,背着广大职工将净资产上千万元的企业以600万元卖给个人,使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并强烈要求上级领导下来调查。4月18日,市总工会与市体改委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
在调查报告里,联合调查组得出结论:
一、凤凰改制前,企业没有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没有将改制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没有形成职代会决议;改制后直至调查之日,云龙区政府没有任何一位领导或区改制指挥部成员到凤凰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宣布改制决定。同时,对于凤凰的改制,区指挥部的主要成员、区体改办、区工会都不知道此事。
二、企业改制前没经权威部门进行资产评估,600万元买断凤凰没根据。该企业曾在有关材料上称:“经过20年的艰苦创业,(凤凰)现在已发展成为拥有1亿多元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年销售额近2亿元,年利税近1000万元的大型影像企业。”这样一组数字即使挤掉水分,也远非是600万元可以打住的。
三、按照我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规定:“国家保护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任何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集体企业的集体所有制性质和损害集体企业的财产所有权。”云龙区政府的做法有悖法律法规。
在徐州市总工会的支持下,日前,职工们已将云龙区政府告到法院。他们相信法律能替职工讨还公道,也渴望自己的企业早日“凤还巢”。(记者白青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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