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盈福让我们找得好苦
新快报桂林专电(特派记者 赖颢宁)昨天,桂林警方向记者透露了刘盈福案一而再地延期审理的原因。原来,自从本报7月份率先报道刘盈福因涉嫌诈骗被桂林警方抓了后,广东多家单位纷纷去电去函要求桂林警方并案侦查。
本来,刘盈福一案定于今年8月底在桂林市审理,谁料开庭在即又掀波澜,桂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广东省肇庆市康蓝木地板发展有限公司的电话,声称1998年该公司曾被刘盈福骗了价值40多万元的货,要求桂林警方作并案查处。
原来,1998年7月刘盈福和康蓝公司签订了总值6900万元的供货合同,两天后,刘就派人急急忙忙地把价值46.5万元的货物拉走,运输车是三辆挂着武警牌的货车。
到了第二年9月,康蓝公司总见不到货款入账,遂到广州找刘盈福,却不见其踪影;后找到陈小强,陈却说没钱还。无奈,康蓝公司到当地法院起诉了刘。经法院调解,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可此后,刘却依然丝毫没有打算还款的迹象,康蓝公司遂于今年3月份正式到肇庆市德庆公安局报案,但此时刘盈福早已不知去向。
桂林警方经调查认为,刘盈福及其手下陈小强在此案中涉嫌合同诈骗。虽然此案发生在广东,但由于刘盈福在桂林涉嫌犯下的案更大,根据案件审理以主要案件发生地为主的原则,决定并案处理。
这位办案人员告诉记者,今年7月以来,桂林警方还陆陆续续接到广东多家单位的电话,反映被刘盈福骗取钱财,要求桂林警方并案查处。这位办案人员说,通过一年多的审讯、调查、取证,在他看来,刘盈福完全是个“到处行骗赖账的骗子、地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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