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桂林专电 堂堂“银利集团”老总糊涂至此,竟然忘了一份6900万元的供货合同是否自己亲笔签字。直至公诉人出示证据时,刘盈福看到合同文本,才恍然大悟,原来乃委托手下陈小强签字的。
昨天庭审,陈小强供述涉嫌诈骗康蓝公司46.5万元一事时,肯定地说供货合同是刘盈福委托自己代签的,合同的笔迹是自己的。而后来刘盈福被问及此情节时,却说合同是自己
等到法警把合同拿到刘盈福面前,他看到字迹是手下而非自己的,才怯怯地说:“是我委托他签的。”他的糊涂惹来陈小强的不满。(特派记者 赖颢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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