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谭海清 通讯员智慧李红艳)佛山首例特大信用证诈骗
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已准备就绪,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已向佛山市中级人民
法院对涉案的直接责任人廖耀圻依法提起公诉。
1996年4月至1997年10月间,52岁的顺德人廖耀圻为骗取
银行资金用于顺德某公司等单位返还债务和公司业务经营,经公司董事长康
家乐(另案处理)等人同意,编造虚假进口 货物合同,并指使该公司职员具
体经办,分别在5个不同的金融单位开立信用证共29份,总开证金额为1
905·86万美元,后在银行议付后全部贴现,涉嫌骗取资金共计190
5·86万美元。
1997年9月,该公司变更为顺德某电脑有限公司。在同年10月至
1998年5月间,康、廖二人再次使用上述手段骗开信用证共31份,总
开证金额为1718·62万美元,后部分在银行议付贴现。廖耀圻作为公
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涉嫌共骗取银行资金362
4·48万美元,造成银行的垫付款410·9万美元、人民币904万元
不能收回,构成信用证诈骗罪。
据了解,该案不久前已由省公安厅侦查终结,省检察院指定佛山市检察
院审查起诉。由于该案涉案金额大,案情复杂,罪名新,市检察院起诉科专
门组织了一支精干的办案小组,在较短时间内做好了充分准备。
   订短信头条新闻 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