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0月24日电(记者丁锡国 赵海波) 10月21日中午发生在山东省临沂市的公交汽车爆炸案,经公安人员缜密侦查于昨晚告破,犯罪嫌疑人李强初步供认了犯罪经过。
10月21日下午1时17分左右,山东省临沂市6路公交汽车行至沂蒙路百货大楼前,车后部突然发生爆炸。据估计,当时车内有58人,这起爆炸导致1人当场死亡,34人受伤。当晚,又有2人因伤势严重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后,山东省公安厅、临沂市公安局和兰山公安分局三级公安机关组成了强有力的侦破班子,侦技人员昼夜奋战,历经56个小时的缜密侦查,昨晚10时左右告破。初步查明,制造这起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是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生李强,而他的妻子刘琦(女,24岁,无业)在这起爆炸中严重受伤。
据介绍,今年31岁的李强,曾于1985年因强奸幼女被少管3年。据李强供述,为了卸下婚姻包袱,他于两星期前利用私藏的雷管、炸药,又购置相关物品,制造了爆炸装置。10月21日上午,李强将爆炸装置放在摩托车行李箱内,骑摩托车带妻子刘琦来到他父亲家中。午饭后,李强将爆炸装置进行了定时设置,然后骑摩托车将刘琦送至6路公交车停车点,将爆炸装置谎称是火腿交给刘琦携带,待刘琦登上公交车后,他骑摩托车离去,20余分钟后发生爆炸。记者在医院看到,刘琦在爆炸中双腿被炸掉,至今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据介绍,目前,临沂市正在全力救治伤员并做好死者的善后工作,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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