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在市场大潮势如破竹的当下,“高尚”正在成为一种渐去渐远的空谷足音,正在成为一种“奢侈品”的话,相信会有不少人心情沮丧———具有“内圣外王”、“日三省吾身”的同胞们谁愿同意这样的“决绝”?
可是,当下的我们确实正面对着这样的窘境:“社会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 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现象严重存在。”———“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出台了。中共中央为此专门发出的《通知》说,它“对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整个民族素质的不断提高,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始终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过程中,如此隆重地提出“追求高尚”的公民道德问题,显然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
正是因为我们曾经有数千年关于“追求高尚”的传统,也正是因为当下我们在道德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我们才不得不再一次提出这样的问题———
“高尚”是什么?“高尚”可有可无吗?
高尚是明辨是非,因为明辨是非,做人做事才信念坚定;高尚是服务他人,因为服务他人,做人做事才义利和谐;高尚是诚实守信,因为诚实守信,做人做事才心安理得……因为是非不辨,因为见利忘义,因为欺骗欺诈,我们在毁掉眼前利益的同时,也在毁掉日后的发展,更在毁掉做人的基本体面,毁掉我们赖以生存和幸福的社会文明———因此,高尚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保障,高尚是我们生命的价值追求,高尚是我们发自内心的一个原则。这种追求和原则并不因为外界的变化而变化,并不因为义利的较量而动摇,因为这原本就应该是我们自己心甘情愿的事情。
不错,这“心甘情愿”是我们公民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极重要的尺度。
高尚,对于主体是自律的问题;对于客体,当然属于他律的范畴。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是做一个公民的是非底线;服务他人、贡献社会是做一个公民的价值目标。因为想受到尊敬而追求高尚,这不仅无可厚非,而且应予赞赏;不因为“利益”若何而依然追求高尚,则就更应予以赞赏。当我们做一个高尚公民的原则不因任何外力而有所变化和动摇之时,我们无疑是体面的。从“外在强迫”到“内在需求”,既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保证,更是社会文明不断进步的标志。
不错,“做一个追求高尚的公民”的话题,我们有些淡忘了。
不错,《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出台和实施,意义重大。(孙德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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