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曾文琼 通讯员段建华 郭艳平)记者昨天从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获悉,10月1日正式实施的《计划生育技术管理条例》规定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这意味着人们在避孕方法上的知情选择权有法可依。但由于工作面太大,全面实施还需要时间。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表示已在酝酿调整工作计划,会尽快将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在全市铺开。届时广州市的市民将完全可以任意选择多种节育措施进行避孕。
10月1日正式实施的《计划生育技术管理条例》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这就意味着公民的“知情选择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但要全面实施仍需时间。
行业人士认为,避孕节育有多种方法,例如使用避孕套、自然避孕法、服药、上环或结扎、体外射精等。如果一改以往要求选择单一节育的办法(比如结扎,很多人不想选择这种方式,还有不少妇女在上环后出现月经过多等身体不适状况),让群众自主选择有效而适合自己的节育方法,将会受到群众欢迎,能更有效地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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