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苟骅)19岁湖北少女刘荷为什么会被陌生人从收容所
领走?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学义昨天看了本报报道后认为,问题的实
质不在于我国有没有对收容遣送进行明确立法,而是对收容执法工作缺乏有
效监督管理,从而出现了乱收容、乱罚款等违法执法现象。
夏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至今还没有对“三无”人员作出过明
确的法律解释 ,在现行法律法规中,也没有明确规定“三无”人员可以遣送
。
“针对19岁湖北少女刘荷一案,暴露的不是收容本身合不合法的问题
,而是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对收容遣送管理混乱问题意见很大。”夏律师认为
,为什么现在出现了这么多乱收容、乱罚款等违法执法现象呢?问题关键在
于没有有效的监督管理。司法部发布的《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规定
:“劳动教养机关的执法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现在深圳个别收容所都将收容作为创收的一大来源,个别收容执法人
员还干起了敲诈外来人员的勾当。”夏律师说,他曾多次到收容所交涉案件
,初步掌握了部分收容所的“黑规矩”。夏律师希望执法部门要严格把好收
容关,不能让个别执法人员滥用执法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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