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戈 通讯员粤安)笔者昨天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获悉,顺德市龙江镇今年“7·11”重大火灾事故(详见本报7月13日
A11版报道),经省政府授权,顺德市政府已对该事故进行批复结案,有
关部门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据了解,龙江镇“7·11”“三合一”重大火灾事故,造成了7人死
亡,直接经济损失22·5万元。据调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华联海
绵加工制品厂电线短路,产生高温熔 珠引燃海绵造成;主要间接原因,是企
业和当地镇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漠视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不力等所造成
的。
责任人名单
姓名 身份 处理
张建成 龙江镇华西村华联海绵加工制品厂经营者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左景棉 宜威家具厂经营者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陈建明 发生事故的两个企业的厂房出租者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梁某某 龙江镇镇长 行政记过
罗某某 龙江镇副镇长 行政记过
黄某某 龙江镇消防中队队长 党内严重警告,解聘职务,调离工作岗位
梅某某 龙江镇华西派出所所长 行政警告
廖某某 龙江镇华西派出所指导员 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
陈某某 华西村党支部书记 开除党籍
陈某某 华西村村委会主任 开除党籍并由村民代表大会依法罢免其职务
陈某某 华西村村委会副主任 由村民代表大会依法罢免其村委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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