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南充晚报》记者何志永 早报记者 赵郁蒙黄庆锋 实习记者黎黎) 昨(26)日,制造南充“5.4”、“5.16”、“5.18”系列杀人、抢劫、强奸、盗窃大案的四恶魔刘天兵、刘天龙、廖雄、赵强4人被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法院同时判处四被告人分别承担受害人家属数额不等的赔偿金。
法院口头宣判后,四被告人没有当庭提出上诉。
下午2时许,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外,早已聚集了数百市民,其中包括被害人的父母。被害人雷铭秀的父亲告诉记者,他是卖了家里谷子凑足路费从绵阳赶过来的。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在长达14页的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刘天兵、刘天龙、赵强、廖雄于去年3月至今年5月先后在南充市高坪区、顺庆区、嘉陵区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作案11起,残忍杀害无辜百姓11名(其中在校学生7人),重伤1人,强奸妇女8人,抢劫现金2000余元及手机、传呼机等物品,盗窃财物价值1000余元。今年4月“严打”整治斗争以后,被告人赵强、刘天兵、刘天龙、廖雄仍然顶风连续作案,疯狂进行杀人、强奸、抢劫犯罪活动。
受害者的家属蒲桢华等16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蒲桢华等人诉请法院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医疗、丧葬、误工、交通、生活、住宿、精神损失等费用共计336万元。10月22日至25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了这起南充市数十年来罕见的特大恶性连环案件。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四被告人罪行、情节特别严重,手段极为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且系累犯,依法应从重从严处罚。
案情回放今年4月5日,刘天兵、赵强在南充市玉屏山公园后山,将某学院女生雷某轮奸并将雷及男同学冯某杀死。
4月19日,刘天兵、赵强、刘天龙拦路抢劫一夫妇的手机、耳环等价值3000余元的物品。4月28日、5月4日,赵强、刘天兵、刘天龙先后拦路、入室对3名女学生实施强奸,并抢劫财物。5月5日,刘天兵、赵强、刘天龙又窜至南充市玉屏山公园后山,将某学院女生朱某某轮奸,并将朱及同行的男同学胡某某杀死。5月12日,赵强、刘天兵、刘天龙、廖雄对女青年蒲某某进行轮奸,并将蒲及其男友栗某某、中学生赵某、李某杀死,砍下4人的头颅丢弃在嘉陵江中。
连环案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引起市民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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