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洪波 通讯员梁少芬) 广州一名男子在被公司解雇后,竟心怀不满,向公司投寄了一封内有白色粉末的恐吓信件,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分局目前已将犯罪嫌疑人梁某刑事拘留。
10月16日19时许,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110”报警台接到群众报称:位于广州市东风西路的某大厦在当天下午收到一封恐吓信件,内容称:“内装白色某某菌,要炸……西 南角。”
接报后,越秀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刑警赶到现场展开调查,经搜索,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物品。刑警在现场询问、排查中,发现曾经在该大厦工作过的一名员工有重大嫌疑,并证实这名姓梁的男员工因为经常搞小动作,已于两个多月前被解雇。警方根据掌握的调查线索,迅速将其确定为侦查对象。
10月17日中午,办案刑警将梁某带回协助调查。在警方掌握的证据面前,梁某终于承认寄恐吓信乃其所为。据梁某交待,他因于今年7月被公司解雇而对有关负责人怀恨在心,经常打电话骚扰。为发泄不满,10月13日晚,梁某在家里写下上述字条,并用一小包刷墙用的双飞粉冒充某某菌,一并装进信封寄给某大厦进行恐吓。
这种玩笑岂能开?
投寄恐吓信轻则受治安处罚,重则被判刑
目前国内发现的几例投寄带白色粉末信件的当事人都已受到刑事拘留处罚。但法律界人士表示,这类行为如造成严重后果,最高可判死刑。
据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劳敏生介绍,恐吓只是犯罪嫌疑人使用的一种方式,法律是不以方式定罪,而应以其造成的结果或其动机予以定罪的。因此,如果恐吓未造成什么后果,一般只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或治安处罚;但如造成一定后果、情节严重、触犯了法律的,就要由司法机关定罪处理。
劳律师说,像这种投寄含白色粉末信件的行为,如引起了社会秩序混乱,造成人员死伤、经济损失等,或社会影响极坏的,就属情节严重者。其中,如因投寄恐吓信而造成了人员伤亡的,司法机关可以故意伤人罪论处,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死刑;如造成了经济损失,受害人可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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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抓获两名恶作剧者
新快报讯 日前,上海警方抓获了两名投寄白色粉末、故意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人员。
10月19日中午,有关部门接到3封夹带白色粉末的信件,经疾病防治中心等权威部门鉴定,3个信封里装的分别是两包淀粉和一包食品干燥剂。
作案人自以为伪装得很巧妙,但警方通过高科技手段,很快使他们原形毕露。19日晚,家住杨浦区的黄某首先在家中落网———黄写了其中两封信。据黄交代,他的作案动机是为了引起别人对他的重视。
另一作案人肖某于10月21日晚在金山束手就擒,肖曾因盗窃罪被判刑一年半,他作案纯粹是哗众取宠,搞恶作剧。目前,两名不法人员已被刑事拘留。
香港特首办收到含白色粉末信件
新快报讯 香港保安局发言人前天证实,特首办于22日下午接到一封含白色粉末的信件,经卫生署属下化验所化验后,证实信件并未含有任何危险物质。香港警方正着手就此事进行调查。
背景
10月18日,国家邮政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近期不得收寄白色粉末状物品。
紧急通知要求对国际进口邮件要重点检查,发现有白色粉末的邮件,要及时报告检疫部门。对邮往党政军等要害部门、外国使领馆以及重要会议的可疑邮件,要商请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后,再予投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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