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0月29日消息: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7日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由此,中国正式加入该条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批准该条约时同时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第20条第1款予以保留,不受该款约束。
外交部副部长王毅在提请审议加入《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议案作说明时说,这项《公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专门打击恐怖主义爆炸活动的国际法律文书,已有二十九个国家批准加入此《公约》。
国务院经审核后认为:加入这项《公约》,有利于中国打击民族分裂分子和国内外敌对势力破坏中国公共安全和秩序的行为,有利于树立中国良好的国际形象,有利于更好地维护中国的国家利益;从中国国内法角度看,中国刑法关于爆炸罪和恐怖活动组织罪等规定与《公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具备了实施《公约》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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