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29日讯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全市反贪机构在各级人大监督以及政府部门支持配合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高检院和北京市委对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在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件上取得重大进展。
据介绍,2000年以来,全市反贪局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61件850人。 仅今年一至九月,就立案侦查342件374人,同比增长4.5%。一年多来,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79亿元。办案过程中,全体干警做到了不用发案单位的经费,不借用发案单位的交通和通讯工具,不接受发案单位的宴请和礼品,树立了良好的执法者形象。
该院在查办贪污贿赂犯罪上主要侧重四个方面:一是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中的处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金融、医疗、房地产等经济热点部位并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业中的大要案件;以及加大对海关、证卷等尚未突破的领域发生的犯罪案件。一年多来,全市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525件。其中5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129件,涉案数额最大的达2.4亿元。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232件,其中县处级干部174人,厅局级干部以上58人。依法查办了原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党委书记王硕豪(正局级)受贿13.182万元;原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住院处主任石巧玲涉嫌犯罪1000余万元等一批大案要案。二是严厉打击群体性职务犯罪案件。一年多来,共挖出窝案和串案90件,涉案人员300余人。市院反贪局通过一条线索,一举从电力部门挖出9名“蛀虫”,其中包括处级干部3人,局级干部3人。三是查处了一批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犯罪案件。一年多来,共查处国有企业犯罪案件512人,占立案总数的60.2%。其中包括某对外工程公司原国际贸易一部经理孟瑞君涉嫌挪用公款3500万元特大案件。办案人员为防止该案犯罪嫌疑人潜逃,果断采取措施,及时将挪用的3500万元公款全部追回,保障了企业正常业务往来。四是积极开展追逃工作,将伏案在逃人员绳之以法。截至九月,共有42名长期在逃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在此期间,协助外省市成功捕获26名在逃人员。
市检察院负责人指出,由于贪污贿赂犯罪分子大都具有文化程度高、身兼一定职务、社会交往广、具有反侦查意识、以及建有攻守同盟等特点,为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带来一定困难。因此,每一个案件成功破获的后面,都凝聚着无数反贪干警辛勤的汗水。
该院负责人强调,今后一个时期还将重点查办那些充当社会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制假售假、走私、骗取出口退税等破获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交织在一起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重点查办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进一步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等。(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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