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海波 实习生秦汉兵 通讯员郭卫群)被中央专案组
发现有重大问题的原惠州港商检局负责人李石伦日前被深圳市检察院提起公
诉。深圳市检察院昨日透露,李石伦被控的罪名有商检失职罪及单位受贿罪
,并且他还成为广东省首个被控商检失职罪的人。李石伦被控的犯罪金额主
要是使国家少收商检费250多万元及单位受贿160余万元。
李石伦一宗罪 报检棕榈油数量受检单位说了算
检察机关称:该案与中央专案组正在调查的一宗走私案有关
今年45岁的李石伦,是广东新会人,大学文化。李石伦案是中央专案
组在调查深圳惠威工贸有限公司涉嫌走私案时发现的。
深圳市检察院透露,该案由中纪委交办、广东省检察院指定管辖,深圳
市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部门侦查终结后交福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10月2
3日,李石伦被正式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李石伦于1997年至1998年6月任惠州港商检局副
局长、局长期间,有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有关
规定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
擅自决定同意深圳市惠威工贸有限公司(下简称“惠威公司”)经理温
小东提出的非分要求:对惠威公司进口的棕榈油,按惠威公司申报的数量接
受报检、收费,致使惠威公司在此期间少报多进,漏报漏检棕榈油、豆油等
249738·73吨,少缴商检费人民币2533385·95元,造成
国家商检费的重大损失。
李石伦二宗罪
以商检局名义收受贿赂160余万元
检察机关称:鉴于李石伦有自守情节,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除了同意温小东提出的非份要求,李石伦还同意了温小东提出的“送钱
要求”。起诉书还指控:1997年11月份左右,李石伦又一次同意温小
东的要求:由惠威公司每月给惠州商检局人民币40万元,但商检局要承诺
沿用前任局长杨婉贞(另案处理)的做法———按惠威公司申报的数量接受
报检、收费,不登轮检查、计重的做法。此后惠州港商检局果真“一诺千金
”。起诉书称,惠州港商检局对惠威公司进口的棕榈油均按照温的要求接受
报检。惠威公司则于1997年11月至1998年3月分5次将人民币共
计1585736元汇到惠州港商检局的银行账户上。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石伦身为国家商检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
,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造成国家损失人民币2533385·95元
;作为单位负责人,以单位名义收受贿赂人民币1585736元,为他人
牟取利益,其行为已经分别构成商检失职罪及单位受贿罪。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还认定李石伦有自首情节。因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
前,他如实交代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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