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林艳萍、实习生赵冬梅、通讯员陈瑞光)深圳市、汕头
市的一些新路牌虽美观,却遭到有关部门的质疑。这些路牌采用中英文对照
拼写,非符合国家规定、国际规范的中文和汉语拼音对照拼写。这是笔者昨
日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的。
关于路牌的标识,或许大多数人都认为,中文下面注明英文才理所当然
,其实并非如此。据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的专家介绍,早在1967年,联
合国就作出决议:“世界各国、 各地区在国际交往中,都使用罗马(拉丁)
字母拼写,做到每个地名只有一种罗马字母拼写形式,即单一罗马化。”尽
管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都使用罗马字母,但用这几种语言拼写我国
地名,并不是国际社会承认的中国地名罗马字母拼写的国际标准。我国地名
罗马化的国际标准就是汉语拼音拼写方案,这是在1977年第三届联合国
地名标准化会议上通过的。例如,东风路的正确标识应该是:Dongfe
ng Lu。
据了解,为了与国际标准接轨,充分发挥路牌指示道路的作用,我国也
制定了相应的措施条款。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地名委员会、建
设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发文规定:“地名标志上的地名,其专
名和通名一律采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不得使用威头玛式等旧拼法,也不得
使用英文及其他外文译写。违反上述原则的,应及时予以更正。”1999
年,国家又颁布了《地名标志牌城乡标准》。在国家标准中,用汉语拼音方
案拼写我国地名,被视为必须执行的强制性条款。
我省是改革开放的前沿窗口,地名标志牌更应采用国际上通用的标准进
行拼写。如果再以“方便外国人”为由另搞一套拼写,这既违反了国际惯例
,更不利于对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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