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0月30日电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以受贿罪判处原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市分行行长张佰森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财产。
张佰森是潜逃南非近一年后,于1998年3月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将其抓获归案的。
张佰森,1931年7月6日出生于吉林省乾安县,194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出任佛山建行行长。
1991年底,香港德成有限公司董事林某找到张佰森,提议与佛山建行合作在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炒卖土地。张佰森同意。1992年3月1日,佛山建行便以属下南光开发实业公司占50%股份的新宏基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名义与德成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书,共同经营开发大亚湾樟树埔土地项目。其间,张佰森明确提出要在德成公司的利润中提成5%给其大儿子张某。张佰森于1992年12月离休。到1993年7月这个项目结束,德成公司分得利润5300多万元人民币。1994年4月,林某从德成公司某账户汇出人民币180万元到张佰森大儿子指定的账户。
1997年,中纪委着手调查广东省某领导为子女在大亚湾炒卖地皮以权谋私案件。闻讯后张佰森如同惊弓之鸟,赶忙与在南非的女儿联系,办理了前往南非的护照。当接到中纪委向他发出协助调查通知的当天,他特意取道广州、香港,潜逃至南非。
1997年7月4日,佛山市检察院立案展开侦查。经过1年多的艰苦侦查,终于查清了张佰森以及接任行长的杨某和中层干部7人贪污、受贿窝案。1998年初,办案人员抓获了张佰森的两个儿子,并通过多种渠道查获了张在南非女儿家的重要信息。最后,他们通过公安部在国际刑警组织的帮助下,顺利地将张佰森在当时与中国尚未建交的南非抓获。(郭莹玉 李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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