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刘日刚 通讯员汪品霞)由南宁市监察局、工商局、卫生局和医药管理局组成的联合整治小组对南宁市医药商业贿赂的专项整治工作日前已告一段落,在历时10个月的检查中共查处医药购销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14起,13家医院涉嫌收受了商业贿赂,涉案金额达352万元,目前已罚没定案金额57万余元。这是南宁市首次大规模查处医药商业贿赂问题。
经检查发现,仅1999~2000年间,南宁市涉嫌收受商业贿赂的医院就有13家,其中以市第一、二、三、四、七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红十字会医院等7家医院较为严 重,最严重一家医院收受商业贿赂仅现金金额就达54万余元。涉嫌以商业贿赂手段获取交易机会的药品经销商有25家。商业贿赂行为形式多样:有的向医院赠送实物,涉及的物品有汽车、空调、电梯、饮水机、医疗器械等;有的给予医院有关人员现金和实物,或者邀请到各地参加医疗博览会,请吃、住、玩、旅游并报销有关费用;还有的以赞助款、宣传费、测样费等名义向医院赠送现金。
检查中还发现,医药经销商给各医院的“折扣”幅度差异较大,最低的为5%,最高的达25%。各医院收受财物后在财务上的反映,一般以“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其它应付款”等入账;而再检查相对应的经销商的财务账,没有一家反映出这种现金折让的情况,其行为已构成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
据介绍,医院在药品购销过程中大量收受商业贿赂,使药品价格明显虚高,患者利益受到损害。另经查实,有不少医药供应商其实是个人挂靠医药公司进入医院的,这为假药劣药流入医院提供了便利,给药品质量留下严重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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