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昆明煤气总公司获悉,鉴于目前部分煤气用户经多次催促仍欠交煤气费的情况,煤气公司作出决定,对屡屡欠费不交的用户,将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煤气欠费问题。
据煤气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早在1998年颁布实施的《昆明市燃气管理办法》就有规定:管道燃气实行定期抄表收费,用户应按期交纳燃气费。逾期不交的,自接到催款通知之日起,居民户每逾期一天,加收3‰的滞纳金;逾期3个月不交的,可停止供气,恢复供气时 ,按新用户办理。目前,煤气公司营业所下属的7个民用煤气管理站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欠费问题,煤气欠费问题已影响到该公司的正常生产与发展。因此,煤气公司决定通过法律,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从10月26日起,开始对昆明所有煤气用户的用气量(含智能表用户)进行核查和结算,对欠费用户下发《欠费通知》,并同时进行煤气安全大检查。《欠费通知》上明确说:“请您接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立即到相关煤气管理站或银行交清欠费,如拒绝合作,我们将诉诸法律。”没有核查到的用户,请主动与煤气公司联系。(叶红 春城晚报)
   订短信头条新闻 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