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0月31日电(记者赵肖峰)今天上午,只当了30天“县太爷”的原广东省和平县县长钟洪茂因破坏选举罪被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据称这是建国以来涉及职位最高的贿选案。
据河源市检察院指控,今年6月12至15日,和平县召开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补选县长,当时任县委副书记、县长的钟洪茂为当上“县太爷”,实施了一系列破坏选举 的“贿选计划”。
6月5日,钟洪茂打电话给和平县人民医院副院长黄兰婕,问她能不能联系合水镇的县人大代表推荐他为县长候选人。黄兰婕满口答应后,找到合水镇合水村党支部书记、县人大代表曹仕恒,曹表示支持,并提出“农民代表是讲实惠的”。经钟洪茂同意,黄用960元购买了6条拉舍尔毛毯,由曹分送给其他代表。钟同时承诺,选举成功后会给予酬谢。
6月15日中午,钟洪茂让黄兰婕直接与曹仕恒联系,让合水镇的代表在下午的投票选举中直接写他的姓名。选举结束后,黄兰婕拿出4000元,曹分得1000元,其他平分给了6名代表。
为先获得候选人资格,显得“名正言顺”,在6月8日上午,钟洪茂让平县彭寨镇的县人大代表黄增桂联系彭寨镇的人大代表在选举中支持他。黄增桂表示可以帮忙联系推荐钟洪茂为县长候选人,但要给“实惠”。
当天下午,钟洪茂给了黄增桂6000元。
黄按每名代表500元的标准,将6000元分给了彭寨镇的12位县人大代表。13日,黄又找到钟拿他的个人简历去填写推荐表。15日上午,彭寨镇的12位县人大代表联合提名推荐钟洪茂担任县长。不过随后有三人撤回了提名,推荐无效。
同时,钟洪茂通过老乡黄金水,指使他在6月8日他贿赂大坝镇的县人大代表选举其为县长。黄找到大坝镇半坑村党支部书记、县人大代表吴廷川,给了吴4500元。吴自己留下1200元,其余的分给了大坝镇的其他8名人大代表。
6月15日下午,钟洪茂以126票当选为和平县县长。
选举结果公布后,省市有关部门收到了大量群众来信,反映此次选举中存在着严重的贿选问题。事件引起广东省纪委的高度重视,要求河源市委认真对待,严肃查处。河源市委于7月5日派出调查组进驻和平,展开全面调查。省纪委还就此事派出督查组,到和平县指导督办工作。经查明,此次县长选举中存在着严重的非法组织串联、贿赂代表拉选票等违法乱纪行为,导致选举结果不真实,新任县长钟洪茂在选举过程中有贿选嫌疑。河源市委据此宣布钟洪茂因涉嫌贿选而被停职检查。此案随后进入司法程序。(图为金羊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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