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横县讯 (记者杨青生)工程地基到底是否超深?因无法向法院举出有力证据,从而得到不利判决,激愤之下,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请人挖了两个地洞探测地基,经建筑勘察人员测量和公证处公证,结论是工程地基不存在超深。该中心已向法院递交了这份新证据,要求再审。近日,南宁地区中院已经同意举行再审听证会。
1996年2月,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将一幢3层综合楼的建筑发包给横县建筑公司附城分公司,当时经建行审定,工程造价为95万多元。工程竣工后,推广中心向附城公司支付工程款93万元。但此后附城公司向 法院起诉要求推广中心付清所欠工程款39万多元(其中23万多元是后来增加的基础超深工程款)。推广中心则认为工程结算未清,并坚决认为工程并未超深,在法庭上提起反诉。横县法院经审理后,以该综合楼未经具有鉴定资格的单位鉴定为由,驳回了双方的诉讼请求。
双方又诉至南宁地区中级法院。中院审理后认为,综合楼的主体工程总造价95万多元和超深工程23万多元均经建行审定,双方当时并无异议,而横县审计局认定超深工程造价为零,是在双方未提供鉴证资料的情况下作出的。法院认为推广中心称增加的超深工程不存在,因举证不力,而不予采信。二审法院根据现有证据作出判决,横县农技推广中心偿付附城公司工程款39万多元及利息。
横县农技推广中心于是对已建成的楼房“开膛破肚”提取证据要求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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