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汕头某证券公司的这一事件,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本报汕头专电 记者易建成报道:汕头某证券公司营业部股票经纪人林某在几个月时间里,私自挪用一股民资金45万余元,引起股民愤慨。昨天下午,记者赶往该营业部就此事进行采访。
据股票投资者林先生称,去年8月23日,其妻沈女士拿着他的身份证原件委托林某在汕头某证券登记公司开立深圳和上海证券账户。次日,沈女士又委托林某在汕头某证券公司一营业部开立保证金账户,户名为林先生本人的名字。到2000年11月15日,林先生的账户上,由林某经手累计存入资金85.91万元。今年中秋节前夕,急需现金的林先生来到营业部,准备抛出部分股票,竟发现自己账户上的资金已不足百元。“几十万元钱到哪去了?”惊奇之余,林先生找到经纪人林某询问资金去向,林某矢口否认其挪用的事实。
该证券公司营业部在林先生的一再追问下,组织林某、沈女士等就林先生账户的开户和实际操作等事实情况,于9月24日共同进行了确认。据一份盖有该公司营业部印章和沈女士、林某、林先生、林×等4人签名的确认书称,2000年8月24日至2000年11月15日期间,该账户由林某经手累计存入资金85.91万元,其中,由沈女士账户转入资金18万元,由沈女士提供资金先后共存入40万元,由林某自有资金先后共存入27.91万元。
确认书称,2000年8月24日至2000年11月15日期间,该账户经证券市场投资亏损共计1.747942万元,其余资金共84.172058万元。其中,由沈女士先后经手取出资金共11万元,由林某先后经手取出资金共73.17万元,其中27.91万元用于抵减林某自有资金存入部分,另外45.26万元被林某未经林先生同意私自挪用,账户结存余额共计20.58元。投资股市几十万元,才过个月仅剩几十元,林先生倍感惊奇,他弄不明白,“林某是如何在短短的几个月中提走我几十万元的呢?提现金是要股民亲自签名和核对身份证的呀。”
记者自盖有该公司营业部业务专用章的资金对账单上获悉,自2000年8月28日起至今年1月15日止,林先生的账户上先后15次被人提走现金,最多时10多万,少时也有几千元。今年1月15日时,有人提走了最后的2600元,仅留下20.58元的零头。
这些钱在没有当事人签名和身份证的情况下,是何以被轻易提走的?
带着有关问题,记者昨天下午往该公司营业部进行采访,在再三核实了记者的身份后,就记者提出的“公司职员拿钱要经过什么程序”、“林某拿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公司职员几个月时间里挪用一个股民的资金为何都未发现”等问题,营业部经理林×皆说“我拒绝回答”。但她同时称,营业部已经报案,而且还涉及到其他人。
据悉,汕头公安机关目前已经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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