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1月5日消息:湖南省郴州市日前通报了一起政法干部涉黑腐败案:郴州市政法委原副书记谢孔彬、资兴市政法委原书记郭标平、资兴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方祝跃、资兴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黄生平等人执法犯法,包庇、纵容袁学明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为其充当保护伞。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日前,谢孔彬、方祝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郭标平、黄生平被市 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袁学明、陈桂云分别是资兴市个体煤矿老板和资兴矿务局无业人员,以他俩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于1997年形成,并逐步发展扩大至50多人。1997年以来,该团伙采用暴力手段,长期霸占白马江煤矿,垄断资兴市建筑工程的河沙、砾石等送料业务,累计作案达30多起,造成两人死亡、7人重伤、10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并非法获利几十万元,成为作恶一方的地痞恶霸。
1998年6月初,资兴市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袁学明进行调查,发现其行为已涉嫌黑社会组织犯罪,必须立即刑事拘留。袁学明得知情况后,通过关系找到时任郴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的谢孔彬。袁学明承诺送给谢孔彬一份小煤矿的干股,谢孔彬则以写条子、打电话和当面授意等方式,多次给时任资兴市委政法委书记的郭标平打招呼,强调袁学明的案子是经济纠纷,不属黑社会性质,不要再搞了。
同年7月,郭标平、黄生平等人接受袁学明的宴请时,郭标平提出此案按谢孔彬的指示办理。随后,资兴市公安局的办案人员作出不追究袁学明刑事责任的调查报告,并交给郭标平,郭未提出任何意见。
在谢孔彬等政法人员的保护下,以袁学明、陈桂云为首的黑社会团伙案没有得到及时惩处,逍遥法外达两年之久。此后,谢孔彬于1999年底至2000年10月先后多次收受袁学明所送的巨额干股分红现款。
资兴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方祝跃则利用职务之便为袁学明通风报信,甚至出谋划策,通知犯罪嫌疑人逃跑。
今年4月,郴州市公安局和资兴市公安局抽调几十名民警,对以袁学明、陈桂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进行侦查,基本查清了该涉黑团伙犯罪的主要事实。与此同时,也暴露了谢孔彬、方祝跃、郭标平等人充当黑社会组织保护伞的腐败问题。(肖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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