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钧)实行了近50年的公费医疗制度将在江城终结。武汉市
日前宣布,该市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本月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新的医保政策是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以大额医疗保险、补充
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为补充的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此保障体系打破
了单位所有制、职工身份的界限。按照要求,全市所有的城镇用人单位,包括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等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均
须参保(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的医保办法将另行制定,此次暂
不参保)。
新医保规定的参保办法为:职工和单位按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建立职工个人账户基金和社会统筹基金。个人帐户基金支付在定点门诊就医和
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而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
的费用则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今年,统筹基金支付的封顶线为每人3万元。超
过此限将由大额医疗保险(即商业保险)负责。一年内,每人最高支付限额为
30万元。如果职工个人支付压力仍然很大,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还可为职工建
立补充医疗保险。
新医保对弱势群体多有照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
人,还可享受政府给予的社会医疗救助。除财政和社会捐赠为他们设立的专项
资金外,如果他们到定点医院就诊,手术费、大型设备检查费用也将减免20%、
住院床位费减免50%。
据称,新医保制度采用分步推进的方式进行,年内将有50万人参保。今年
底,第一批参保人员将持社会保障卡( I C卡)按新办法就医和购药,明年将
在该市七城区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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