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路费”是价格战带来的又一负面影响○暗箱操作暴露商业管理中的严重危机○入世后市场面临重大变革,重建厂商关系迫在眉睫
本报讯 昨天,省内一批经济学家对“通路费现象”作了集中和深入的探讨。他们指出,“通路费现象”其实是价格战给市场带来的又一负面影响,与价格战一样,反映出市场与工商关系的无序,商家应通过这次对“通路费现象”的价值评判,寻求重建新型厂商关系的契机。
南京大学商学院陶鹏德教授说,“通路费”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随着我国加入WTO,通路的法则将与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接轨。一些世界级的制造商为控制通路,会采取平地铺砖、自建通路的方式,撇开那些人为设置障碍的商家。另一方面,随着更多重量级的经销商巨头进入国内,一些中小制造商会更倾向于对这种新强势企业的依附。南京的商家应正视这种随时可能出现的变化,不能再津津乐道于眼前暂时的通路利益,做井底之蛙。
省社科院叶克林研究员认为,扬子晚报对“通路费”的报道提出了有别于传统经济学成本概念的一个新名词,即“竞争成本”。这种竞争成本包含了合理与不合理的部分,目前大家关注的焦点是竞争成本中不规范、不合理的部分能否挤掉。
东南大学管理学博士李东认为,强势商家拥有的通路资源具有一定的稀缺性,而厂家付出的“通路费”可以视作对这种稀缺资源的“补充定价”,也是对商家直面市场风险的一种补偿。由于南京一些大商家在管理上的粗放导致了暗箱操作的存在,这种“补充定价”的获利者集中在部分业务员、部门经理等层面,也暴露出商业管理中存在的严重危机。对市场尤为不利的是,不规范的“通路费”甚至成了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的“保护伞”,而一旦被顾客觉察,将直接影响到零售企业花费巨大代价建立起的商誉。
南京经济学院经济系主任石奇博士认为,“通路费”的形成是合理的,对一些日用消费品而言,自建通路的成本太高。不正常的是“通路费”的不良分配渠道,这种不良交易既损害了厂家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是一种双向盘剥。
经济学家们认为,畸形的“通路费”扭曲了厂商间的关系。加入WTO后零售市场将面临重大变革,厂商关系如何创新成为一大课题。
(施新亚 冯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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