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搜索 短信 分类 聊天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对所有权人补偿 兼顾安置承租人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11月05日17:34 北京晚报

  今天解读新拆迁法

  今年6月,国务院对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作了重大调整。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按照《条例》精神,本市对原《办法》进行了相应修改。

  今年11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了新修改的《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日
前,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人就修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

  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办法》明确被拆迁人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拆迁补偿的原则是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兼顾对房屋承租人的安置。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行政管理,明确管理程序。充实和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实行对所有权人补偿,兼顾承租人安置的原则,可以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理顺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具体有以下两点考虑:一是理顺了被拆除住房的财产关系,保护了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所有权人与承租人之间只是一种房屋租赁关系,在拆迁过程中是从属的法律关系,在未得到所有权人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承租人无权对房屋行使处分、收益权。二是适应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

  问

  新的补偿方式是什么

  答:新的拆迁补偿方式是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是指拆迁人以市场评估价为标准,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货币形式的补偿。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所有权人的原房屋进行交换,所有权人取得安置房的所有权,原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按各自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结算。

  问

  补偿金额的标准是什么

  答: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包括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区位补偿价。

  问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答:《办法》规定拆迁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自行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持其他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向区、县国土房管局提出申请,由区、县国土房管局指定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复核,并按复核结果补偿。复核的费用由过失方承担。同时,《办法》还规定,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按照规定进行评估的,市和区、县国土房管局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责令停止中介服务、收回资格证书、罚款等行政处罚;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

  如何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答:《办法》在规范房屋拆迁管理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方面作了更明确的规定。一是适应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把政府管理与市场主体相剥离,政府要依法行政,管好政府该管的事情;建设单位要依法从事建设活动。二是政府对拆迁中属于民事关系的行为如拆迁当事人之间的补偿安置行为,根据双方的协议,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去规范。三是对于一些可能影响或损害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增加了要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加强管理的内容。四是进一步规范了拆迁的行政管理程序,规定了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行为。五是对损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规定了行政处罚,明确了处罚种类和罚款幅度,加大了处罚力度。本版文字整理贾中山

  问

  如何保护房屋承租人

  答:房屋所有权人和承租人协商一致解除原租赁关系或者所有权人妥善安置承租人以后,所有权人才能获得补偿。如所有权人另外找房继续由承租人承租,双方应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总之,只有所有权人完成了这些义务,才可以获得补偿。

  如果所有权人与承租人对解除原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拆迁人应当提供房屋,与原房屋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归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所有,由原承租人继续承租,并且所有权人应当与原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办法》还对产权调换房屋的条件作了限定,即在规划市区内、价格相当、使用面积不低于原使用面积。

  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自搬迁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前,经当事人申请,由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区、县国土房管局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拆迁人已向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向房屋承租人提供房屋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问

  如何补偿安置公有住房承租人

  答:一是直管公房所有权人应当按房改政策将房屋出售给承租人,售房不受成套住房限制,平房、简易楼和筒子楼等都可以出售。承租人购买现住房后就可以成为被拆迁人直接获得补偿。

  二是公有住房所有权人可以协议收购承租人依法享有的公房使用权,与承租人解除原租赁关系。

  三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自管的公有住房所有权人也可以异地安置承租人。异地安置房应当在本市规划市区内,且使用面积不低于原使用面积。双方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并继续执行本市规定的租金标准。

  问

  如何补偿标准租私房

  答:拆迁标准租私房,被拆迁人是所有权人,拆迁人对所有权人给予补偿,承租人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搬出。

  市政府还批转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解决本市城镇私有标准租金出租房屋问题的若干意见》,通过多种方式解决承租人的安置问题:1、承租人及其配偶在他处另有已购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的,应当无条件搬出;住房未达标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房改政策发放住房补贴。2、鼓励承租人与所有权人协商,由承租人购买现住房产权,政府给予政策支持。3、承租人及其配偶在他处没有住房,其所在单位属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其单位应当按照房改政策发放住房补贴或安置住房,并负责将承租人搬出。4、单位租用标准租私房安排个人住用并由单位支付租金的,应当放开租金,由所有权人和单位协商确定租金标准,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协商不成的,单位应当负责将住用人搬出。5、单位安排承租人住用标准租私房并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其单位应当按照房改政策优先为其发放住房补贴或安置住房,并负责将承租人搬出。单位不能按前述办法解决的,承租人可暂不搬出,但应当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提租并修改租赁合同,承租人所在单位应当发放提租补贴。6、承租人家庭符合本市廉租住房条件的,承租人可按规定申请廉租住房。7、已确定结合房改实施危改的地区,按计划在实施时一并解决。

  问

  原危改条例是否还适用

  答:去年,市政府制定了《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即19号文件)和《关于〈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房改推进危改的原则已经在《办法》中作了进一步明确,19号文件将继续执行。

  问

  什么样的拆迁房用新办法

  答:新《办法》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施行前已经由区、县国土房管局公告的房屋拆迁,不适用新《办法》。新《办法》对施行前已经公告的房屋拆迁没有溯及力。

  今日背景报道

  北京所有危旧房

  五年之内将消失

  去年据本市危旧房改造办公室调查,北京市共有危改区202片,总面积1360万平方米。今年全市计划新开工危改项目52片,截至6月底,城八区通过各种危改方式,已拆除房屋113万平方米,其中危房43.4万平方米,占今年改造计划的53.3%,已动迁居民33053户,占全年改造计划的49.3%。今年上半年动迁居民是去年同期的2.7倍,相当于去年全年的1.3倍,拆除危房是去年同期的2.9倍,是本市危旧房改造历史上发展最快的时期。今年2月,市政府在十五计划中宣布:5年时间,改造完北京所有的危旧房。

   订短信头条新闻 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短信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新浪个人家园全面升级,买一送二超值大礼!


分 类 信 息
信息为您量身订制!
:1.8元租别墅办公
   北外托福雅思班
   投资真品收藏财富
:神奇的土地张家界
   同济大学MBA招生
:2002成人高考培训
   三毛钱打国际长途
:环保产品暖通空调
   最新人才招聘信息
:创远传真机总汇
   汽车租赁在中汽
:市场占有高专营强
   同飞指纹门禁系统
:北美时尚建筑社区
   让倒立健身器技术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新浪商城推荐
  数字卡专题
  • 移动IP记帐卡
  • 联合购买天天降
  • 联通IP卡32.49
  • 吉通IP卡 67折
  • 52元/月天天上网
  • 下一代上网卡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