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联合国十一月五日电 (记者陈建)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沈国放大使今天说,应看到私营部门追逐利润的本性,联合国强调与私营部门的合作作用时要适当,看其能提供哪些实实在在的帮助,而非以空喊口号来表明其重要性。
今天上午,第五十六届联大经济和金融委员会召开会议,探讨私营企业在社会发展中应担负何种责任。沈国放做了关于“建立全球伙伴关系”的发言。
沈国放指出,伴随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南北差距持续扩大,国家间的经济发展更加不平衡。这已成为当前国际社会必须正视并急需解决的问题。同时,私营部门、特别是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在全球化经济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为使全球化成为让所有人受益的积极力量,促进在全球化进程中各国经济的均衡发展,相关伙伴、特别是私营部门也应发挥其在资金和技术上的优势,为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作出自己独特的贡献。
为使联合国与私营部门等相关伙伴能顺利合作,沈国放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不能损害联合国的独立性与中立性。这是联合国与相关伙伴合作的根本出发点。合作应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并遵守联合国有关程序和规则,不影响联合国的政府间性质,特别是其政府间的决策程序。
第二,要为联合国在发展领域的各项目标服务。这是联合国与私营部门加强合作的重点。中方希望,私营部门能充分发挥其优势,通过调动充足的资金、转让先进的技术、进行负责任的投资、提供管理经验、降低艾滋病等药品价格以及捐款等方式,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切实的帮助。同时,这些私营部门所提供的专长、资金和技术资源应是政府资源的补充而非替代。
三,合作方式不必统一化,而应灵活多样、注重效果。这种合作不能对联合国系统各级所有类型的合作制定“普遍适用”的统一方式。
沈国放表示,中方愿与各国代表团共同探讨使相关伙伴、特别是私营部门为实现联合国发展目标作出贡献的具体方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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