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骗企业质疑:未见工商部门验资报告
●深圳工商答复:资本变更完全符合程序
本报讯 10月3日,本报有关“注册资本3·5亿的‘克隆’ABA
公司跑了”的报道见报后,又有10多家企业致电本报表示自己也上当受骗
了。在懊恼之余,更让这些受骗企业难以 理解的是,工商部门原注册资料显
示:这家名为“深圳市高山松投资有限公司”的ABA“克隆”公司最初注
册资本为350万元,可是到了今年8月其注册资本就摇身一变成了3·5
亿元,而从受骗企业打印出的该公司的注册资料看,竟没有发现注册资本验
资报告。“没有验资报告,工商部门怎么会通过‘高山松’公司将注册资本
增加100倍的申请要求?”受骗企业纷纷质疑深圳工商部门。
10余企业被骗100多万元
记者昨日获悉,“克隆”ABA的骗子公司全名为“深圳市高山松投资
有限公司”,位于罗湖区沿河南路大都会3楼。10多家克隆被骗企业分别
来自内蒙古赤峰、辽宁沈阳、新疆、吉林、湖北等地,且多是加工型企业。
10多家企业中,被骗金额达100多万元,涉及合同金额上千万。
几乎无一例外,“高山松”公司的主要行骗手段是利用内地企业急于出
口的心理,再以合同形式预付几百万的预拨款为饵,诱使企业上当受骗。据
一个受骗企业代表张先生介绍,“高山松”公司先是通过电话联系,称有外
商欲采购某某产品,并允诺以合同总款的30%为预付款。
今年9月14日,张先生按双方约定给“高山松”公司付了4万元的落
单保证金。按原协议,9月30日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250多万元的预
付款就要汇到张先生厂里的账户上,结果“高山松”公司却以种种理由一再
推诿。10月20日,“高山松”公司业务经办人王某通知张先生称,只要
先汇6000元的“茶水费”,立马将预付款汇出,张先生果然遵照执行。
10月28日,当王某再度向张先生索要5000元时,终于引起张先生的
警惕。
3·5亿元注册资本成诱饵
“‘高山松’公司注册资本3·5个亿!这才是真正促使我们下单并汇
款给它的主要原因。”昨天,内蒙古赤峰鑫源新型装饰板厂厂长张智源这样
对记者说。张智源称,当初“高山松”公司与他联系时,他十分谨慎,特地
花钱从市工商局信息中心打印出该公司的登记注册资料。“3·5亿元的注
册资本让我心里踏实了许多……”张智源说:“如果一个注册资本为350
万的企业,一开口就要汇出预付款几百万,我们绝对会产生怀疑。”而据了
解,在与沈阳特种数控机床有限公司的协议里,“高山松”公司标出的预付
款最高达到400多万元。
让受骗企业难以理解的是,东窗事发后,从深圳市工商局信息中心打印
出来的资料里,竟然没有“高山松”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应该出示的验资报告
,而该公司原有的6名股东,在变更注册资本时,不多不少每人均在原基础
上增资100倍。
工商部门称资本变更符合程序
没有注册资本变更验资报告,工商部门何以批准了该骗子公司的变更申
请?昨天下午4时许,张智源带着这个疑问来到罗湖区工商分局。
“这个案件我们已移交罗湖公安分局,企业变更注册资本由注册分局办
理。”罗湖工商分局企管科一名工作人员说。
随后,张智源通过电话与市工商局注册分局联系。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
示,不太清楚此事,需要进一步查证。
“注册分局完全是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办事,‘高山松’公司注册资本
登记也有验资报告。”昨天,注册分局局长张学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肯定地
说。张学勤表示,企业在登记注册时,注册分局一般都会依照程序核对会计
师事务所提供的验资报告,至于验资报告的真伪,工商部门不可能每一个企
业都去查证。
目前,有关部门正对此案进一步调查取证。
■名词解释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是指由公司各股东缴纳并在公司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登记的资本
金总额。注册资本具有以下特征:
1.注册资本是法定资本;2.注册资本是企业出资人实缴的资本金总
额;3.注册资本不得少于法定资本最低限额;4.注册资本是公司所有财
产的货币体现。
根据《刑法》第158条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
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
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构成虚报注册
资本骗取公司登记者,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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