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谈“唐京”问题非法灵塔园必须坚决取缔
本报讯 就昨天本报焦点新闻版刊登的《灵塔园塔位成陷阱》一文,记
者走访了负责殡葬事务管理的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认为,“唐京”引发的
并非新问题,民政部门一直都在高度关注并积极地做工作,遗憾的是事情并
未得到解决。
据介绍,1994年7月,唐京公司由台湾唐京国际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和惠阳市沙田镇企业发展公司合资成立;1994年9月,“惠阳唐京灵塔
园”项目未经报批就动工兴建;1995年3月,经省民政厅干预,唐京灵
塔园项目停建补办报批手续。后发现其经营销售过程中违反了公务管理的有
关规定,省民政厅对此进行了调查并上报民政部,按民政部批复对其进行了
查处。
据悉,设立经营性公墓须经省民政厅或国家民政部审批。未经批准,各
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核发营业执照。经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性公墓到异
地设立分支机构,按属地归口管理的原则,经民政部门批准后,才能到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由于“唐京”在异地办点时未经当地民政部门
同意直接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使其成了合法经营实体,造成当地民政
部门不便对其进行查处。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强调,处理“唐京”问题首先要认定其经营是否合
法?这就需要工商部门进行调查认定。为此,他们给工商部门发了函,省工
商行政管理局也下发了通知。该负责人称,“唐京”问题要早日解决,以维
护群众的利益。对非法建设的灵塔园,民政部门将采取措施坚决予以取缔。
(林艳萍、王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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