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汲传排)曾经轰动全国的河北省律师乔占祥状告铁道部春运涨价涉嫌违法一案,昨天在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2001年春运铁路涨价并不违法,乔占祥的全部诉讼请求被一一驳回。
2001年春运期间,乔占祥购买了石家庄到磁县、邯郸的车票,票价比平时分别多了5元和4元。他认为铁道部的这一涨价行为,没有法律依据。2001年1月18日,他提起行政复议。 3月19日,铁道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部分客车票价上浮并不违法。乔占祥对铁道部的这一行政复议决定书不服,遂将铁道部告上法院,北京铁路局、上海铁路局、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则被列为第三人。乔占祥认为,铁道部向第三人发出的铁路涨价通知,未经国务院批准;依据价格法,国家计委应当召开火车票价格上浮的价格听证会,但被告未提供相关证明,因此被告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不仅内容失当,而且程序违法,侵犯了他本人及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为此,他要求铁道部撤销复议决定,并履行转送审查职责,同时撤销票价上浮通知。
法院审理认为,乔占祥坚持对票价上浮通知和行政复议同时提起行政诉讼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因复议行为不属本案审查范围,因此对于乔占祥要求判令铁道部履行复议期间的转送审查职责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同时认为,铁道部作出的2001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价格上浮的决定,是经过有关市场调查、方案拟定、报送国家计委审查,国家计委在国务院授其批准的权限范围内予以批准,铁道部又依据国家计委的批准文件作出的,该程序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同时,依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主持价格听证会不属于铁道部的法定职责,因而本案并不涉及价格听证及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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