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讯在线讯 北京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近日将再次上调,其中离休人员平均增加170元,退休人员平均增加40元,这是记者刚刚从有关部门获悉的。
据了解,这次北京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由两个部分组成:1.按照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调整,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的,按其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增加1元。2.按退休时间调整基本养老金,1995年12月31日以 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这样调整的:离休前享受正局级待遇的,每人每月增加276元;享受副局级待遇的,每人每月增加231元;享受正处级待遇的,每人每月增加190元;享受副处级待遇的,每人每月增加163元;享受科级及以下待遇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
新出台的政策还对企业退休人员中的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退养人员等的基本养老金也相应作了调整。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从2001年7月1日起执行。
又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提高,由家庭月人均收入280元增加到285元。新标准的执行起始日期定为今年7月1日,7月至10月仍按原标准领取救助金的低保对象将得到补发。
据了解,1996年7月1日,北京市开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低保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170元,到目前为止已经调整过6次,累计投入救助资金38897.91万元。
同时,北京市还将对最低工资标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进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412元提高到435元,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从每人每月296元提高到305元。最低工资标准从每小时不低于2.46元人民币,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2.6元人民币。此项规定今年7月1日起执行,对已过月份的增加额今后将一并补齐。(记者吴晓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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