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今天开始,一次承办20桌以上的集体性聚餐的餐饮经营单位将必须向卫生监督机构提请申报。这是记者今天上午从南京市卫生局获知的信息。
今年10月3日至11月7日间的一个月时间里,南京就出现了白下区江苏饭店、溧水通济大酒店、鼓楼东大宾馆南楼、大厂平常人家食府及栖霞区江都第五安装公司某工地食堂等五起食物中毒事件,其中最严重的一起中有65人中毒,社会影响非常大。目前南京市卫生局已 对这五起食物中毒事件进行了行政处罚。
据南京市卫生局介绍,今年以来全省食物中毒人数达到247人,虽然低于国家十万分之七的标准,但是对市民的生活依然造成一定的影响。
针对目前食物中毒的高发性,目前南京市规定,对于一次承办20桌以上的集体性聚餐的餐饮经营单位,要向所在区县卫生监督机构事先申报,50桌以上的由区县卫生监督机构报市卫生监督所,以便卫生监督机构能够对食品生产经营现场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餐饮经营单位要实施24小时留样制度;对于重大会议聚餐,卫生监督机构要实行卫生监督员驻点保障制度。对于今后再次发生的食物中毒的肇事单位或个人,将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对其从重从快处理。(文军 学明 小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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