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四川网11月6日消息:(川友)日前,一声正义的枪响,2001年四川省厅督办大案,安岳县“9·21”入室强奸杀人案元凶,半年内单独蒙面作案,杀死、杀伤7人(其中致2人死亡)、强奸妇女6人(其中2人未遂)抢劫盗窃财物的江海辉结束了他罪恶的生命。
2000年9月22日,安岳县岳新乡村民肖雍平到公安局报案,他16岁的儿子肖志富身中8刀被人杀害,14岁的女儿肖瑶身中18刀,被人奸杀。凶杀案发生后的一个月,在县城各个学 校门口每天晚上接送孩子放学的家长排成了一条条长龙,整个县城人心惶惶。
安岳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专案组经深入调查后认为,该案与在此之前发生的系列蒙面入室强奸、杀人案有很多相似之处。专案组将岳阳镇确定为侦查重点。
2001年春节后,一个头戴女式假发的恶魔又开始在城区频频作案。2月10日晚12时许,守候干警杨雄和警校实习生孟刚在西大街守候点,发现一个高个儿波浪型披肩发女郎手提一包东西独自从安岳中学后操场往西大街方向走来。其虽是女人发型,但身子、特别是走路的姿势和脚步,分明是个男子。杨雄和孟刚正准备上前盘问,“女子”扔掉手中的包撒腿就跑。杨雄和孟刚边追边喊,“女子”拐进黑暗的小巷。追在前面的杨雄“砰砰”鸣枪警告,“女子”仍旧飞跑,他果断开枪击中该“女子”右腿,将此人生擒。从其扔掉的包内,当场搜出一块蒙面布、一双塑料手套、一把扳手、三把匕首,其中一把匕首的刀刃上还沾满着血迹。
经审查,此人叫江海辉,现年26岁。1990年6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3年。1993年,因偷盗和暴力袭警被判刑7年。1999年10月才刑满释放回家。面对大量的证据,恶魔江海辉低头供述了他于2000年8月23日以来至2001年2月10日所犯下的屡屡罪恶。
据警方介绍:2000年9月21日凌晨3时许,江持铁棒、尖刀等作案工具到北坝肖雍平家出租房。撬开挂锁进屋后,肖志富高喊“逮贼”,并死拉住了江的衣服。江朝肖志富上身一阵乱刺,肖倒在床上。里屋床上的肖瑶也被惊醒了,边喊“救命”边跳下床往门外竹林里跑,江追出来抓住了她,将其强奸并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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