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杨永辉报道 昨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遵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采用打闷棍等暴力方式实施抢劫的焦文军、马俊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焦文军、马俊在1997年3月至2000年8月间在本市城区及河北保定等地,采取持铁棍、铁锤击打被害人头部,用刀刺扎被害人身体和威胁等方法,疯狂抢劫,作案达98起,致12人死亡,58人受伤,共抢得人民币、手机等价值人民币28万余元,同时二人还分别受雇、报复 杀人一起,各致一人死亡。一中院一审判处二人死刑后,二人没有提出上诉。
昨天在被执行死刑前,罪犯焦文军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以下是记者与焦文军的一番对话:
问:一审后你为什么没有上诉?
答:上诉也是一样的结果。我的父母给我一个聪明的大脑,但我没用在正地方上,我很后悔。对法院的判决我就希望快一点,如果有来世我一定会好好做人。
问:现在最想谁?
答:我最想我的父亲。
问:从判决到现在,你想的最多的是什么?
答:后悔。
问:你是否想到会有这一天?
答:想到了。
问:是从被抓的时候还是宣判的时候?
答:从我干的时候。
问:那时为什么没有回头呢?
答:那时回头已经晚了。临被抓住以前,我心里已经……即使没有抓住我,没有这个结局,我自己的精神可能也会崩溃的。因为毕竟我也是人,我也不想做出这些伤天害理的事情来。
问:你有没有想过要对被你伤害的人、致死的人或是他们的家属说点什么?
答:我就最后看到了王某的母亲,我想对她说,对不起。由于我的犯罪行为给她家庭、身心上都带来极大的痛苦与伤害。-摄影/汪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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