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电】昨天上午,原广州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副局级)郑金榕,涉嫌在任增城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受贿44万元接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审。
9时35分,原增城市市长、市委书记郑金榕微微地弓着腰走进法庭。
面对公诉人指控的事实,郑金榕供认不讳。记者现场记录“郑市长”如何收钱又如何 退钱的过程。
当时不知有那么多钱
公诉人:你收了林徐桂多少钱?怎么收的?郑:我分3次收了他3本存折,1994年10万元,1995年和1996年各15万元。
公:林徐桂为什么给钱你?
郑:给钱是考虑到(增城)市委、市政府办公的接待经费紧张。他到办公室给我的,放下就走,我推不掉,我当时也不知道有这么多钱。
退钱是因为不敢用
公:那3本存折你是怎么处置的?郑:我动都没动,1999年找机会还给了林徐桂。公:为什么过了那么多年才还?
郑:我一直都想还,可他老推,我工作又忙,所以才拖到那时候。公:你为什么要退钱?
郑:我是国家工作人员,有正常的办公经费,我意识到那钱不可以用。
郑:是……是不敢用,不……是不能用……不该用!
公:钱是不是在有压力的情况下退的?郑:我是主动退的。
证人戳穿谎言
事情是否如“郑市长”所言?公诉人当庭出示行贿人原广东省发展银行增城支行行长林徐桂的证言。
林徐桂称:在1994年,我和支行副行长商量,我们行是地方商业银行,地方财政占大股,我们又刚刚成立,应该送点钱给市长、市委书记“打点打点”,以后好办事。
关于郑退钱的事,林也有说法:2000年,我和郑金榕在一次喝茶的时候,他对我说“沈副市长出事了,我寄存在你那的钱不要了,你别把这事说出去”。
当审判长问郑金榕,林的证言是不是事实的时候,郑金榕表现得十分为难,一会点头同意,一会又说“有些话有出入”,来回折腾了10多分钟。
辩护人也表示异议,认为这是个孤证。(杨成)
------广东新闻港澳新闻尽在广东新闻中心------
   订短信头条新闻 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