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光(前排左一)集团法庭受审 王晰/摄
11月1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作案13起、杀死6人、犯下抢劫、绑架等10项重罪的京城最大恶势力团伙作出一审判决:李正光、郑相浩、陈洪光、朱庆华4名主犯被判死刑,其余11人被判处无期或有期徒刑。
李正光曾是“乔四”成员
李正光,1961年5月1日生,辽宁省西封县人。在哈尔滨某大学就学期间因打架被学校开除。李正光原是东北“赫赫有名”的“乔四”犯罪集团的成员,“乔四”集团覆灭后,李正光开始另起炉灶。1985年之后,李在哈尔滨“黑道上”可以说是一呼百应,那时他是“老大”。社会上排名“十大刀枪”,李排第一。1990年李正光因涉嫌杀人被哈尔滨警方通缉,后在逃,一直处于一种流亡的生活。1996年李正光来到北京,经营一家“离花园”歌厅,与经常捧场的郑相浩相识。郑相浩也坐上了集团第二把交椅。
北京某饭店门前的枪杀案
1999年12月16日18时许,京城某饭店保卫部警卫张某目睹了一场只有在警匪大片中才可看到的镜头:3名中年男子在该饭店停车场持枪杀死一位刚出饭店的客人。死者名叫金重德,从沈阳来京不到一年就占据了北京朝阳区的部分餐饮业。然而,占据一方是要付出代价的。李正光、郑相浩、陈洪光等人为报复金重德并扫除金重德这一障碍,控制北京市朝阳区部分餐饮及娱乐场所,纠集朱庆华等人杀死了金重德。
命丧夜总会
李正光犯罪集团作案最大的特点是集团与集团间争战。他们自称很讲义气,平日里互不侵犯,内部成员也是称兄道弟,而一旦被怀疑便成为他们仇恨的目标,根本不分青红皂白,解决的办法也很简单——打、杀。
朱庆华伙同金华受王龙江等指使,预谋报复孙秀林。1995年9月5日21时许,他们窜至黑龙江省东宁县吉林龙夜总会,朱庆华按王龙江事先交待,持猎枪向孙秀林腿部射击,因故枪未响,孙秀林与丁淑香遂与朱庆华夺枪,朱庆华被打倒在地。金华持枪击中孙秀林的背部等部位,将孙打伤,朱庆华借机用小口径手枪朝对方射击,后又与金华分别持猎枪向孙秀林及在场的刘天学、丁淑香连开数枪,致使年仅27岁刘天学、17岁的丁淑香心脏破裂大出血死亡。
杀一人佣金10万
被告人崔始得因怀疑金华之死与全学寿有关,遂雇佣朱庆华预谋杀死全学寿。1997年1月7日,朱庆华持小口径手枪,窜至黑龙江哈尔滨市道里区其乐街133号院全学寿家附近,向途经此处的全学寿头部、背部等部位连开数枪,致全头、面部及胸、背部被击伤,造成全学寿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及右肺损伤大失血性死亡。事后崔始得等人先后两次付给朱庆华佣金人民币10万元。
砍断脚筋恶势力如此恶
李正光于1998年与陈建滨结怨,双方各纠集人寻机报复。李正光得知陈建滨将于同年8月21日到哈尔滨市道里区顾乡赵某家中参加婚礼,指使被告人陈洪光伙同霍灿荣等人携带猎枪,在途中欲对陈进行堵截。当陈建滨行至道里区埃德蒙顿路大桥附近时,陈洪光等人将陈打昏后挟持至道里区北安街李正光的家中,后李正光、陈洪光又驾车将陈建滨挟持至香坊区哈尔滨自行车厂附近一机井房内,李正光持猎枪击中陈的右脚,又持刀将陈的左脚踺砍断,造成陈建滨右踝部粉碎性骨折,致陈重伤。
无辜者惨死
罪犯郑相浩于2000年3月7日晚指使被告人田东旭等人对蒋仲文进行报复。田东旭等携带尖刀等凶器于次日凌晨2时许,在寻找蒋仲文时,误将事主30岁的任享武和28岁的孙立军挟持至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亮马河南岸进行殴打。李光云持尖刀猛刺任的腰、背部等处数刀,致任享武后胸壁刺穿,伤及左肾及腹动脉,造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今年5月2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李正光集团15名成员以涉嫌杀人、伤害等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本报通讯员尔轩、松义
   订短信头条新闻 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