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子)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决定将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纳入“扫黑除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并将对文物犯罪分子实施“高压”。
近年来在有关部门的多次打击下,曾经猖獗一时的盗掘和破坏田野文物等犯罪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止。但是,自去年以来,盗掘古墓等文物犯罪活动在一些地方又有所抬头。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省共发生盗掘古墓葬、古遗址案件123起,盗窃馆藏案件8起,查获 倒卖文物案件53起,破获文物走私案件2起。1998年至2001年10月,西安海关共查扣文物441件。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说,我省目前的文物市场存在很大的问题,如:不具备文物经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违规进行文物交易;走私文物犯罪分子继续顶风作案,使国家的一些珍贵文物流失境外。这些问题在客观上进一步诱发了盗掘古遗址、古墓葬和盗窃古建筑构件、田野石刻及馆藏文物的活动。据悉,我省将从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对全省的文物市场进行全面整顿,并将对文物犯罪活动进行集中打击。
据悉,省政府将出台全省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没有认真履行文物保护责任,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文物被盗和损毁的,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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