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讯在线讯 对青海金塔青稞酒业有限公司等16家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们来说,今后,他们对自己每月工资多少有了发言权,不再由老板一人说了算。因为从11月1日起,这16家企业开始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这是“世界屋脊”最大工商业基地西宁市非公有制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一项大举措。
长期以来,青海西宁市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工资都是由企业经营者作主,由于工 资分配和劳动待遇不合理,劳资纠纷不断发生。为了协调企业内部劳动关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平公正的企业分配约束机制,西宁市决定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市有关工资集体协商的政策规定和西宁地区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最低工资标准等为依据,在市属各区县推行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经过1个多月时间的准备工作,选定在青海金塔青稞酒业有限公司、西宁市青徽综合贸易商场等具备条件的16家非公有制企业率先推行这一改革措施。
西宁市政府有关部门就此作出明确规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就是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职工工资发放时间和支付办法、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奖金、津贴分配比例、职工保险福利待遇标准、加班加点工资、法定节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和享受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标准等内容进行平等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其有效期最短为1年。
西宁市推行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规定还具体确定:工资集体协商代表要依照法定程序产生,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未建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荐代表;企业代表由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其他人员担任。协商双方要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未成立工会的,由职工集体协商推荐,企业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担任。协商双方也可书面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本方协商代表。(记者蒙景辉)
   订短信头条新闻 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