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长顾问关于“建设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的建议,省建设厅迅速组
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珠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深化)》领导小组、技
术顾问和编制工作组,对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的城市化发展展开了新一轮研究
。目前,深化规划初稿已经出台,有关讨论会昨日在从化召开,年底可望有
成果。
有关专家学者提出,珠三角城市群应积极利用中国入世等新的发展契机
和区位等综合 优势,把空间布局调整与新经济产业发展结合起来。一方面通
过政府间的高效合作,以香港、广州、深圳等三大核心城市为依托,把环珠
江口城市带建成一个最具活力的大规模科技创新中心和新经济时代的珠江三
角洲经济旗舰,把内珠江三角洲城市带发展成为全球性的高科技生产基地。
要培育起多个“门户城市”,逐步由单极(广州)到双极(广州、深圳)并
向多极化、网络化模式演化。珠三角城市群应与香港、澳门一起,共同发展
成为世界上经济比较活跃、具有较强竞争力与吸引力的经济共同体,成为环
太平洋经济圈与亚太地区的主要城市集团之一。
有关专家指出,要强化珠江三角洲和全省范围内的资源调配与设施共享
,并以铁路、高速公路、大型机场、港口为主要扩展脉络和物流节点,向我
国西南、华中、华东甚至西北地区纵深方向推进,形成与毗邻省区的联合发
展态势,拓展珠江三角洲发展空间。据悉,目前有关珠三角轻轨网的线网走
向也在论证当中。
有关专家在调研后提出建议,必须大力开展制度创新,通过有效的政府
调控,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通过立法,建立珠江三角洲区域发展建设协调
机构,明确其法律地位,赋予其对区域整体规划建设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
并制定严谨的运作机制保障运作。建立专门的珠江三角洲区域共同发展基金
,由珠江三角洲协调机构进行调控,用于统筹部分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的建设,平衡区域发展。 本报记者 陈韩晖 通讯员 宋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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