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经国家海洋局、财政部近日批准,盐城市成为我省第一个国家级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
盐城市拥有582千米海岸线,683万亩沿海滩涂,分别占全省的60%和70%以上,海洋资源丰富,具有良好的开发利用前景。近年来,该市市、县政府先后都成立了海洋局,负责海洋综合管理工作。省科委海洋局在该市颁发了华东地区第一份海域使用证。到目前为止, 经省、市、县三级政府批准,该市已核发海域使用证305份,批准使用海域67.7万亩。
该示范区的建设目标:一是依据国家和省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制定和完善全市海域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和办法,实现依法管海和用海;二是全面完成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三是在建立和完善海域使用许可证制度基础上,实现用海项目登记率达100%,项目用海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新的用海项目按规定进行海域使用论证,办理海域使用权证书,发证率达90%;四是建立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根据有关政策,制定海域使用金征收和管理办法;五是组建市海监执法支队,持证、着装上岗;六是建立海域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海域使用管理等办公自动化。(王辉 杨树立)
   订短信头条新闻 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