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多出几张选票而引发的梁铺村村民换届选举风波持续近两年未能平息,不仅新当选的村主任一直不能走马上任,而且还惊动地、市两级民政主管部门出面纠正,最后却被自己的下属机构以一纸效力值得怀疑的公函给否定掉了,听起来真让人匪夷所思。
每三年进行一次的村民换届选举,是我国农村人民群众实现当家作主、实施自己政治权利最集中的表现。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其中之一就是要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 利益,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础是政治利益。我国农村群众要实现其政治利益的直接途径就是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活动。因此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工作在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我国的选举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都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选举程序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然而对于这项如此神圣、严肃的民主政治活动,却未能引起大赵峪街道办事处领导的足够重视,在已经别人提醒的情况下,未能按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清点选民人数,而是轻信自己的主观判断,为以后的选举风波埋下祸根。而指导全市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小组办公室在没有对“多出选票事件”进行彻底调查的情况下,就贸然宣布选举无效,致使错误得以继续。更让人不解的是,主管农村基层选举工作的民政部门一方面认为选举合法,另一方面却对“选举无效”的公告不予纠正,任由梁铺村的混乱状况继续下去。这些闹剧的发生,究其根本是由于那里的基层领导干部忽视村民政治权利和基层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所致。
由于我国农村的人民群众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普遍偏低,因此在农村进行的换届选举活动中,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的指导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指导工作不仅仅是要求基层领导干部要严格遵照法律规定引导村民选举,更要求领导干部应提高对村民民主权利的重视,加强工作责任心,改进工作作风,为村民的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
毛泽东同志一贯提倡全党同志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该宗旨要求的就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具体的工作当中,一切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假如梁铺村的上级主管部门既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又能严格依法指导选举工作,在选举出现纰漏后能及时、有效地予以改正,那么该村的选举工作应该不会是今天的局面。
因此,梁铺村的选举教训是发人深思的,其警示意义也是十分深远的。对广大的基层领导干部来讲,只有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责任心和事业心,才可能真正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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