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郑丽虹)昨日,深圳经济贸易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
从当日开始,将因沙角B电厂的上网电价调降而产生的节余电费如数返还用
户,退款总额达3·13亿元,并当场退回与会的十家企业多缴电费,最多
的一家企业获得了389万元的退款。此外,深圳每户家庭亦可获得50元
的退款。
据了解,沙角B电厂原为中外合资企业,其电量一直定向供应深圳。按
照当初的合同 约定,到1999年8月,沙角B电厂合作期满后移交给合资
的中方,同时其电价将有所降低。但由于种种原因,从1999年8月到2
001年7月,其上网的电价却一直按原有的标准收取。为切实保障用户利
益,改善深圳的投资发展环境,市供电局特将沙角B电厂自1999年8月
至2001年7月间的电价调低,由此产生的溢价部分直接返还给用户,返
还金额共计3·13亿元。
此次溢价电费的返还范围是2001年10月抄表日期间在运行用电的
计费用户(含2001年9月抄表日期间在运行用电的单月抄表计费的小用
户)。返还数额分别是:居民类计价用户每户退款50元;工商户及其它用
户以2000年11月(抄表月)至2001年10月(抄表月)的电量为
基数,按每千瓦小时0·018元计退。在此期间已销户、报停退出运行的
用户不享受此次返还。
为方便用户,简化手续,市供电局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直接在计费电
费单上冲抵或退款的方法将退款返还给用户。退款返还时间将在2001年
12月底之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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