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芦海英)记者从昨天召开的石家庄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会议上获悉,石市有关部门将加大治理公路“三乱”督查力度,防止反弹,巩固治理成果。
今年,石市通过省级检查验收,基本实现了所有公路无“三乱”情况,但是由于利益驱动,个别部门擅自上路拦车收费等问题依然存在。为了彻底治理公路“三乱”问题,会议上明确了各部门的职权范围,以便省会人民对照监督,主要内容包括:
交通警察在公路上的主要任务是巡逻指挥、疏导交通、纠正违章、处理事故,除发现有违章、违规行为和犯罪嫌疑的情况外,不得随意拦截车辆。对外地车辆没有明显违章不准拦车检查,更不准逢车必查,逢查必罚。要文明执法,罚款要说明处罚依据,并出具正规票据,严禁超标准、超范围罚款或罚款不开票。交警不准代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在公路上拦车检查、收费、罚款。一般不准参加其他部门的联合检查。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要以源头管理为主,上路检查为辅。在设区的市的同一条公路上,同一时间,只允许有一组稽查人员上路稽查。每个稽查点查车不能超过20分钟,防止形成变相设卡和堵塞交通。同时,还要注意上路稽查尽量避开国道、省道的主要路口和交通高峰期。交通超限运输检查站、车辆通行收费站和林业检查站一律不准为其他部门代查、代征、代收和代办收费罚款业务。
除公安、交通、林业部门外,其他任何部门、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拦截车辆进行检查、罚款、收费。工商、烟草、盐政、酒类专卖、技术监督等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如需在公路上堵查运输禁运物品的车辆,应当通知公安部门,并报当地纠风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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