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渭南讯(记者王咸阳华明)渭南市临渭区法院的“冬季大执行”刚轰轰烈烈地搞了一个月,就不得不偃旗息鼓。记者昨日经过了解后得知,“缠倒”法院的就是许多赖债不还的区属单位或企业。这些区属单位和企业占了这次“大执行”对象的近三分之一。
债务人:区属单位、企业能享特权?
1996年4月,临渭区农民兰崇军将自己辛苦积攒和从亲朋好友中筹措的20万元借给临渭区广电服务中心。当时临渭区某单位用自己价值45万元的设备为这笔债务提供了担保,并与兰崇军对担保协议进行了公证。后临渭区广电服务中心在陆续偿还了兰崇军11万元债务后歇业,兰崇军无奈之下将临渭区某单位和临渭区广电服务中心的上级主管部门诉上法庭。2000年3月,临渭区人民法院判决临渭区广电服务中心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偿还欠款和利息,临渭区某单位对债务负连带责任,并判令被告在判决书生效后30日内履行完毕。据兰崇军讲,去年他在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后了解到,被告不但拒不履行判决而且暗地里向外出售单元房。法院随即将被告准备出售的单元房查封,强令其履行生效判决。但这次查封在没要下一分钱的情况下悄悄地解封了。
法官:个别领导不准传人、查封财产
另据临渭区法院一些法官讲,在最近他们准备再次加大力量执行兰崇军这起案子时,区上个别领导又打来电话,明令法院一不准传人,二不准查封财产。临渭区法院组织的这次冬季大执行原本主要是针对长期困扰法院执行的一些常年积案的,总案件数约为300多件,其中涉及区属单位和企业的案件将近100件,占到了执行案件数的近三分之一。法院大执行偃旗息鼓,引得许多市民群众议论纷纷,他们认为这些“树大根深”的单位和企业执行难的问题会引发人们对法律信任度的下降,也会直接影响到渭南的经济发展和投资环境的改善。
法院: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问题”
记者昨天就大执行遇到的这些问题走访了临渭区法院的有关负责人。他们表示法院对兰崇军的案子很同情,说这个案子原本是早该履行兑现了的。这次从10月份开始的冬季大执行,大部分是一些像兰崇军这样的执行难的案件。他们承认目前对这些单位或企业的大执行确实暂时停下来了,原因也确实是在执行中遇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但他们否认暂停执行与行政干预有关,只是说这些被执行人存在履行能力等方面的原因,法院也是为了大局的稳定才不得不这么做的。
这些负责人还说他们已经着手就这次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向区委、区政府、区人大作出反映。但据记者的了解,兰崇军案子的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并不存在什么问题,不知是否真的存在什么其他“意想不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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