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大对传销的监管力度,近日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昆明市工商局连续端掉4个传销窝点。
9月中旬,昆明市工商局接到一外省受害人举报,讲诉了他被骗到海南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后又来到昆明,在双桥村一带从事传销勾当。但由于不能发展下线,致使生活陷入困境,靠偷抢才凑足路费回到家。市工商局接报后,对信中反映的情况极为重视,在进行了大量 的摸底调查后,于10月中旬,在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的配合下,出动8辆车,40余人,对双桥村的传销窝点采取了突击行动,共捣毁4个窝点,抓获传销人员20人。
此次查获的传销组织涉及4家公司,传销人员大多数是从海南转移到昆明,传销的商品有气功机,“钢宝”电饭煲和20升“雅华”矿泉壶等。传销方式为网络直销,即下线的奖金由上线直接发给的单线联系方式;传销员分为实习商、发展商、管理商、领导商和总裁五个等级,销售机器1—2台的为实习商,销售3—9台的为发展商,销售10—60台的为管理商,销售61—300台的为领导商,销售301台以上的为总裁;销售奖金按比例分配。以一台气功机为例:售价为4380元的天价,减去所谓代理费、税费441元后,奖金分配的基数为3939元/台,其中,实习商的奖金占15%,即每销售一台得590元(也就是实习商每发展一个下线得590元);发展商占19%,得748元;管理商占28%,得1103元;领导商占37%,得1457元;总裁占47%,得1851元。
目前,昆明市工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次涉嫌传销的财物予以查扣没收,对大部分受蒙骗的传销人员经过教育后遣散,限期离开昆明。据省工商部门的同志介绍,传销破坏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是“经济邪教”,我省已集中力量,部署开展声势浩大的活动严厉打击传销及变相传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李维高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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